奧特多蓄電池實踐可用容量與蓄電池放電電流大小、蓄電池作業環境的溫度、貯存時刻的長短以及負荷特性密切相關。假如不能正確地運用奧特多電池,往往會形成蓄電池實踐可用容量遠小于額外標稱容量。
1.蓄電池過度放電和蓄電池長時刻的開路閑置不用,都會使得奧特多電池內部發生很多的硫酸鉛,并吸附到奧特多蓄電池陰極上,形成所謂的陰極“硫酸鹽化”,結果形成了電池內阻增大,蓄電池的可充放電性能受到影響。目前常用的M型密封式鉛酸蓄電池的運用壽命大約為3~5年。
2.關于大多數UPS電源來說,當蓄電池每次放電完畢后,可運用內部充電回路進行浮充。為確保奧特多蓄電池重新置于飽滿充電狀況,一般需要的充電時刻為10~12小時。充電時刻不行會使蓄電池處于充電不充分狀況,使奧特多電池實踐可供運用的容量遠遠低于標稱容量。在市電電壓低于200V時,部分UPS電源已不能運用內部充電回路對蓄電池進行飽滿充電了。
3.為確保奧特多電池具有良好的充放電特性,長時間閑置不用的UPS電源(UPS電源停機10天以上),在重新開機運用之前,最好先不要加負載,讓UPS電源運用機內的充電回路對奧特多蓄電池浮充10~12小時后再進行運用。關于運用后備式UPS電源的用戶來說,若UPS電源長時間作業在后備作業狀況,主張每隔一個月,讓UPS電源處于逆變器狀況作業至少2~3分鐘,以便激活奧特多蓄電池。